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3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1〕2号)、湖北师范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类本科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经过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综合能力测试,伍秋等829名同学(名单见附件)通过考核,现予以公示。
对此公示的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5月5日前向湖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改革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请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6515109 6511996
湖北师范大学教师资格改革办公室 2023.4.26
附件: